在建工程抵押可是有着优先受偿的厉害本事。按照法律的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抵押,就是抵押人为了能够拿到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要的资金贷款,把通过合法方式拿到的土地使用权,再加上在建工程已经投入的资产,以那种不用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当作偿还贷款的担保行为。要是债务人不好好履行债务,那债权人就有权利把这个在建工程折价卖掉,或者通过拍卖、变卖这个在建工程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这优先受偿权那可太重要,能好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处理那些跟在建工程有关的债务纠纷的时候,那作用可大了去。不过,咱可得记住了,这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必须得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可不能乱来,得按规矩办事,这样才能让这优先受偿权真正发挥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