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4年2月1号以前,要是两个人的同居关系满足了结婚的那些实质要件,那就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可从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就不再承认这种事实婚姻。要是一对夫妻离婚之后还长期住在一起,要是他们既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又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那这种情况就可以看成是同居关系朝着事实婚姻的一种转变。不过,得满足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之类的条件才行。要是不满足这些条件,仅仅只是离婚后长期同居在一起,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法律对这方面的认定可是挺复杂的,具体到底是啥情况,得把实际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一块儿去判断,可不能简单地就下结论。就好比说,得看看他们在一起的时间、生活的方式等等这些方面的情况,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到底是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