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优先权在法律规定里通常是彼此独立的概念。抵押权,就是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优先权,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某些特定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抵押权能够单独进行设立、变更或者消灭,优先权也有它自己的设立、行使条件以及范围。在一些法律规定或者特定的交易场合中,抵押权和优先权有可能会同时出现在同一件财产上,不过它们的效力以及实现顺序等这些问题,得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就好比说,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和抵押权同时存在的时候,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要比抵押权先得到受偿。总之,抵押权和优先权在法律上是可以分开的,各自有着自己特定的法律地位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