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当中的一方在经营活动里产生了欠款,要是这个经营活动是用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或者是夫妻一起参与经营的,那这欠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好比夫妻一块儿投资的店铺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欠款,又或者是一方在经营,但是所获得的收益都用在家庭生活里的那种欠款。
不过,如果一方的经营欠款是他自己私自去搞的,跟家庭生活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经营活动所导致的,并且另外一方根本就没有参与进去,也没有享受到任何好处,那这种欠款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实判断的关键就在于这个经营活动跟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到底有没有关联,还有另外一方到底有没有受益之类的因素。要是出现了争议,那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就能清楚地分清哪些欠款是夫妻共同要承担的,哪些不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