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的时候,一般来说原告没必要去准备答辩状。答辩状,通常是被告用来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做出回应和辩解的东西。
原告在庭审过程当中,有需要对被告的某些观点或者请求进行回应的话,那完全可以在庭审进行的过程中,通过口头的方式来进行陈述和辩论。
不过,在一些比较复杂的案件里头,原告也有可能会提前准备好书面的一些意见或者说明,这样就能更清楚地把自己的观点和立场给表达出来,但这可不算必须得要准备的那种答辩状的形式。
总的来讲,开庭的时候,原告主要就是把自己的诉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给陈述清楚就行,而被告就需要准备好答辩状来进行回应。具体到每一个案子到底该怎么做,那得根据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法院的要求来具体确定,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