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地征收补偿发放未能到位时,你可以采取以下行动。
第一步,与征收部门或者相关单位进行沟通。通过交流,弄清楚补偿款未发放的原因,然后要求对方给出一个合理的期限,并督促其尽快发放补偿款。
如果沟通之后没有任何效果,那么你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实际情况。让该主管部门督促征收部门履行补偿发放的义务,促使补偿款能够及时发放到你手中。
此外,你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申请中,请求政府责令征收部门发放补偿款。这是一种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
另外,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要求征收部门履行补偿发放的职责,同时要求其对因迟延发放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土地征收文件以及补偿协议等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持你的诉求,帮助你在诉讼中获得更好的结果,确保自己应得的土地征收补偿能够顺利发放到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