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婚同居期间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据按份共有原则来处理。要是双方对共同财产事先有过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倘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就得由双方一起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也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可以根据出资额以及贡献的大小等因素来明确各自的份额,然后进行分割。
倘若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期间有了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外,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这类不动产,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一方出资并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都出了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
总而言之,具体的分割方式需要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始终以公平合理作为原则。要是双方没办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