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农村,女儿和儿子在继承权方面那可是同等的。咱国家的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子女的范畴可广,像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还有跟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女儿在法定继承这个事儿上,跟儿子一样,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去继承父母留下来的农村房屋这类遗产。不过,如果农村的房屋等遗产在父母生前,已经有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由儿子来继承,那女儿就不能再去争抢。总的来说,女儿在法律层面上是有权利参与农村房屋等遗产的分配的,除非出现那种特别的遗嘱约定之类的情况。就好比说,要是没有遗嘱特意指明只给儿子,那女儿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理直气壮地去参与分配,去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这就是咱农村关于子女继承权的一些事儿,大家可得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