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形里,离婚后孩子归了男方,那女方要是没啥正当理由,那可没权利把孩子给带走。离婚之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拥有探视权的,能按照约定好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跟方式去看望孩子。不过,如果女方带走孩子是怀着恶意的,像是想逃避抚养义务,或者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之类的,男方就可以借助法律途径,像是申请法院去强制执行探视权,或者要求女方把孩子给送回来等等。但要是女方有合理的事由,就像孩子突然生病了这种紧急情况,需要她去照顾,并且她也及时地告诉了男方,还在合理的时间内把孩子送回来了,这种行为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的。那你想想,如果女方带走孩子后一直不送回来,那该咋整?这就需要法律来好好评判。总之,女方带走孩子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