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想再要回来是比较困难的。要是这些钱是男方主动表示赠与给女方的,并且已经交给了女方,一般就不能再让女方把钱还回来。
然而,如果这些钱是借款,有很明确的借款意愿以及借款的相关凭证,那男方就有权利要求女方把借款还回来。
假如男方能够证明给女方钱是附带了一定条件的,就像以结婚为前提之类的情况,但是这些条件并没有达成,那么男方也有可能有权利让女方把钱返还给他。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到底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要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款项本身的性质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全面的判断。如果双方对于款项的性质等方面存在分歧和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