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丈夫离世之后,如果他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妻子就有责任在继承丈夫遗产的那个范围之内去偿还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就是为了满足夫妻一起生活的需求而背负的债务,像买房子的贷款之类的就属于这种情况。要是债务只是丈夫个人的,并且妻子没有在这个债务上签过字,也没有把这笔钱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当中,那妻子就不用去承担还债的义务。不过,如果妻子继承了丈夫的遗产,那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这个范畴内,妻子就需要对丈夫的债务承担起清偿的责任。总而言之,得依据具体债务的性质,还有妻子到底有没有继承遗产这些情况,来判定妻子到底有没有义务去还债。就好比说,如果是那种明显的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妻子肯定得还;要是纯粹丈夫个人搞出来的债务,没牵连到妻子,那妻子就不用管。只有在继承遗产的特殊情况下,妻子才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