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死亡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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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配偶共同借贷债,如果债务人去世,遗孀需要承担责任。个人债务则用遗产清偿,如果遗产不够,遗孀非自愿可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欠款人死亡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一、欠款人死亡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通常而言,倘若被认定为配偶间共同借贷之债项,即便债务人不幸离世,其遗孀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为债务人个人债务,则应由其遗产进行清偿。

若遗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除非遗孀自愿承担,否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均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如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则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般认定是配偶共同借贷债,债务人去世遗孀要担责,个人债务则用遗产清偿,遗产不够遗孀非自愿可不担责。依《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字等的债务和婚姻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反之超出家庭日常的不是,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可视为共同债务。

二、欠款人死亡该如何办

倘若借款人不幸离世,在此前提下我们能够确认债款乃属于其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债务,那么这笔债务理应在借款人去世后通过其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来予以偿还。

但是,若其夫妻持有的共同财产无法充分覆盖生前所欠之债务,并且借款人在生前并未留存任何其他个人财产的情况下,那么其配偶仍然需要承担起继续偿还此项债务的义务。

反之,若借款人生前有其他财产存在,那么便可由这些财产来抵扣债务;

此外,如有遗产产生,亦可用遗产来履行还债义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还应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债务进行清偿。

具体说来,应缴税款与需清偿债务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若超出该值,继承人若是主动愿意对超额部分偿还的,将不受限制。

然而,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他们也就无需负担相应责任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三、欠款人死亡债务谁承担最新

关于欠款人离世后所遗留下的债务问题,其承担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区分。假设欠款人生前尚留有一定资产,那么他的遗产将成为清偿债务的关键。然而,作为遗产继承人,他们同样需要为死者承担相应债务的清偿义务。当然,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便不再需要承担债务,但是在遗产范围之内,仍然需尽全力协助完成债务的清偿工作。倘若遗产的价值无法完全覆盖债务,那么超出部分通常不需要再行偿还,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另外,如果存在共同债务人的情况,其他债务人仍需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履行还款责任。请您务必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发生的事实来做出准确判断。

一般认定是配偶共同借贷债,债务人去世遗孀要担责,个人债务则用遗产清偿,遗产不够遗孀非自愿可不担责。依《民法典》,夫妻共同签字等的债务和婚姻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反之超出家庭日常的不是,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可视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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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配偶有还债义务吗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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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二十年,离婚,丈夫意外死亡,他的债务妻子有义务承担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丈夫死亡,留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若为丈夫一方的债务,如果继承遗产,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债务,超出部分不承担,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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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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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赌博赌死妻子,妻子有义务还债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该笔借款未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的,妻子无需偿还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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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死亡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需要先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就需要另一方承担;2、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就没有义务承担,由遗嘱的继承人来承担。但债务的承担是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的,超过的部分继承人是不用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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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父亲欠债死亡,儿子有义务偿还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从法律角度讲,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时候,父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也不排除是为了子女的生活培养,所以,到底是花了借的钱,是不容易区分的;
如果父亡故后,子拒绝归还,法律上虽然没有什么责任,但不符合道德传统,所以,我们还是提倡在子自愿的情况下,在能力范围内,代替父偿还债务,以减少社会纠纷,发扬光荣传统和社会公德。
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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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其家属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死亡后其家属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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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
首先,一般情况下婚内一方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方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赌博等其他用途。
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自己偿还。一般情况下,下面这些情况一方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但是个人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一般不被人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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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其家属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债务人死亡后其家属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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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
首先,一般情况下婚内一方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方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赌博等其他用途。
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自己偿还。一般情况下,下面这些情况一方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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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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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但是个人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一般不被人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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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同学意外去世了,他同学的丈夫不愿意赡养妻子的父母,妻子去世丈夫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律师回复]
首先,女婿的妻子从法律的角度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法律明确规定了他的妻子有义务赡养父母。
其次,女婿的收入是他和妻子的共同收入。一对夫妻,无论是谁挣钱,他们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的共同收入,这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从本案例来看,同学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应该是来源于其老公,或者也是其老公掌握着家中的经济大权(当然,作为女儿自己也不愿意抢救母亲的情况例外,要老公出钱或许只是做给大家看,他们其实是在唱双簧,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有)。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女儿有权要求自己的老公出钱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第三,女婿的妻子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明确规定,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有公平和平等的权力继承,所以,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继承岳父、岳母的遗产权,但通过其妻子同样继承了岳父岳母的遗产,因为妻子所有的收入同样是夫妻的共同收入。
所以,从以上三个方面来推断,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在夫妻的存续期内,因为其妻子既有权力享受岳父岳母的遗产,也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从而可以推断女婿同样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
当然,女婿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夫妻存续期间,一旦夫妻离婚或妻子意外死亡,那女婿就没有义务赡养岳父岳母了,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他们之间不存在亲属着关系了,岳父岳母的遗产他也无权通过妻子继承了,而且他们之间的财产因为离婚已经从法律的角度分割,如果是妻子死亡,他们之间的财产也已按照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分割,所以,女婿和原岳父岳母之间再不存在任何经济关系了。
夫妻一方死亡后,债务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死亡后,债务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本案中,王某在与其妻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应作为王某与李某的共同债务处理。除非李某能够证明张某与王某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李某与王某之间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张某对该约定知晓的。故20万元债务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故李某应对剩余的2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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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债务谁还?
对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债务,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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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怎么办
首先,一般情况下婚内一方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方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赌博等其他用途。
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自己偿还。一般情况下,下面这些情况一方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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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但是个人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一般不被人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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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2、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4、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二、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但是个人赌债或者用于个人奢侈品消费一般不被人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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