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借款事实但未出具借条的情况下,离婚时是否需共同承担该债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即便没有借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比如,借款被用来购买家庭住房,这明显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居住需求;或者借款用于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这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未来,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范畴。
然而,如果借款明确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事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通常就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借款方个人承担。
所以,判断的关键就在于该借款的用途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有关。如果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相关,就需共同承担;如果只是用于个人事务,就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