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的。也就是说,只要不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子女就需要按照规定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要是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而子女又自愿去偿还的话,那这并不受限制。
子女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他们就可以不用承担清偿的责任。
不过,如果子女作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一同生活,并且有赡养义务,那么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他们就应该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
另外,如果子女存在恶意串通转移遗产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子女就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总之,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老人去世后的债务,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需要综合考虑继承遗产的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等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