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这些情况下离婚得打官司。
其一,要是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没法达成一致,怎么商量都不行,那这时候就得打官司。
其二,如果一方有过错,像重婚、家暴、遗弃家庭成员之类的,另一方不仅要让他承担法律责任,还得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多争取些权益,这也得打官司。
其三,财产情况特别复杂,有好多房产、股票、公司股权啥的,不好准确评估和分割,那就得打官司来解决。
其四,要是一方把财产藏起来或者转移走了,另一方就得通过法律途径去查清楚并把财产追回来,这也得靠打官司。
最后,要是涉外婚姻,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那也得通过诉讼来处理。
总之,当协商解决不了离婚纠纷的时候,打官司就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