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就是心里想着要非法占有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别人让自己帮忙保管的财物,或者是别人不小心遗忘的东西,还有藏在地下的东西,偷偷地变成自己的,并且占有的数额还比较大,别人让还也不还。开庭前把钱还了,就说明之前被认为是“侵占”的那些财物已经还回去,心里想非法占有的那个念头也没,从外面看,财物也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按照侵占罪的那些构成条件来看,这种情况一般就不算侵占罪。不过,到底算不算还得具体看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像财物到底是啥性质,数额有多少,用啥方式还的等等这些因素都得综合考虑。要是还有其他的一些情节或者争议存在,那可能还得再走一些法律程序,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构成其他的犯罪,或者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