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说的就是那些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凭借着自己职务上的那种方便条件,把公款给挪用到个人身上。要么就是拿去做一些非法的活动,要么就是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然后拿去进行营利活动,再要么就是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都还没还回去的这种行为。
具体要怎么判定,得看这么几点。
首先,主体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行;
其次,得利用上职务的便利;然后,要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像用到个人身上,比如用于自己的消费,或者拿去搞非法活动,又或者拿去搞营利活动之类的;
最后,挪用公款的数额得达到比较大的标准,一般来说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要是挪用的公款数额没达到这么大,但挪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去,那也不行。
要是出现了上述这些情形,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那当事人可就要面临刑事处罚。不过,具体到底是不是挪用公款罪,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好好确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