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三年前写的欠条依然是有效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时间是从权利人能够察觉到或者理应察觉到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并且知道义务人是谁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要是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里面,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了自己的权利,就像去催要欠款之类的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然后又会重新开始计算三年。不过,如果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还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只不过到那个时候,债务人很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为理由来进行抗辩,这样的话,法院就有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总而言之,三年前的欠条要是在诉讼时效之内,并且债权人也主张过权利,那它就还是有效的;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虽然还能起诉,但是却很有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