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0岁之后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只要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行,并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60岁虽然意味着步入老年阶段,但这并不一定会让民事行为能力消失。只要当事人能够理解合同的内容,能够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不存在精神障碍等影响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处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就像因为疾病而导致精神错乱之类的情况,那么他们签订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总之,不能仅仅凭借年龄就去判断60岁之后签订合同的效力,必须综合各种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