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通常是可以被继承的。它涵盖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多个部分。就好比一块土地被征收了,那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好像这块土地的“大家庭”归他们管;安置补助费,是用来安置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由那个“大家庭”来管理和使用;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就归它们的所有者。像那些种在土地上的庄稼和建筑物等,它们的补偿款就归它们的主人。对于安置补助费以及依法该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补偿费等,要是承包人去世了,他的继承人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继承的。不过,具体到每个地方,还得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判定,这就像是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规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