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于被拘留人士的处理流程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当检察院决定采取拘留行动时,必须经过检察长的批准才能正式实施;接着,一旦做出拘留决策之后,检察院须将相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发送给公安部门以便他们进行执行;而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应当向被拘留人士展示该份拘留决定书,确保其知情权;
此外,拘留结束后,应当在24个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人士进行必要的审问,如果发现其实施行为并不足以构成拘留条件,必须立即将其释放,并发出相应的释放入境证明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拘留期间,检察院有义务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士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有关此事;若被拘留人士对拘留决定持有异议,有权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检察院所实施的拘留期限通常为14天,但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时间可以适当延长1至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