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看,转账记录仅可视为证据之一,然而,仅仅凭借这一点往往难以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首先,转账记录是一种电子形式的数据,其具备一定程度的有效性和证明能力。
然而,要想更为坚实地确立借款行为确凿无疑,我们还需要结合其他类型的证据加以佐证,例如与借款事项相关的聊天记录、有效的借据凭单或者权威人士所提供的证人证言等等。若对方提出异议,声称转账行为并非借款性质,而是源于其他法律关系,如偿还债务、赠与财物或进行商品交易等,那么举证责任很可能会转向出借人一方。在此情况下,仅凭转账记录可能无法满足举证要求,从而导致举证不充分的问题出现。因此,尽管转账记录可视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但其证明力仍有可能存在不足之处。为确保主张借款事实的可信度,建议尽可能多地搜集与此有关的各类证据,以便进一步加强对借贷关系的确立与证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