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未成年人所签署的合约其有效性应视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对于未满八岁的未成年人士而言,由于其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所有此类与之签署的合约均属无效。
然而,当未成年人达到八周岁及更高年龄时,将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情况下,他们所签署的合约如果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不符,且未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那么这些合约将被判定为无效。在遭受欺诈而签署的合约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解除合约:
首先,法定代理人可以明确表示拒绝追认该份合约;
其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份合约。但是,必须引起重视的是,撤销合约的主张必须从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原因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并且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权益,需要收集并保存有关被欺诈签署合约的相关证明,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