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的范畴里,要是法院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没能给出判决,那这妥妥就是违反法定程序。像刑事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通常情况下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内就得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碰到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这类案件等,只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那还能再延长三个月。要是出现了超期还没判决的这种状况,被告人以及他的辩护人,还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都有权利要求法院赶紧作出判决。要是法院没有正当理由还在继续拖延,那他们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者同级的检察院去反映情况,因为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有监督权的。上级法院,就可以责令下级法院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宣判,检察院也可以通过检察建议之类的方式,来促使法院依法、及时地作出判决,这样就能保障刑事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