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免去五日拘留处罚,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情形。
在不服处罚决定方面:
其一,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倘若当事人觉得作出拘留处罚的决定存在诸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是程序违法等状况,那在规定的期限内,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公安机关为例,倘若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存在应受拘留处罚的违法行为,一旦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认定该处罚决定有误,那拘留处罚就可免除。
在处罚决定作出后的特殊情形中:
当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还可以同时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倘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出的担保人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当事人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了保证金,那行政拘留的处罚便可暂缓执行。若最终的复议或诉讼结果对原处罚决定进行了更改,这就相当于免除了拘留处罚。比如,复议机关或法院判定原拘留处罚决定不成立,那当事人就无需再接受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