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主要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不同类型。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那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它不需要以立案为前提条件,就像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当场发现了违法行为,就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比如,有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扰乱公共秩序,警察当场就能对其实施行政拘留。
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例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像正在预备犯罪、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情形,就可以先行对嫌疑人进行拘留,然后再进行立案等后续的司法程序。这两种拘留方式在适用条件和程序上都有所不同,各自有着特定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