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结案时间可不是固定的,它会受到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具体情况的影响。就拿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来说,法院一旦受理了,那差不多二十天左右就能审结。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时间就会延长到一个半月。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之后两个月内就得宣判,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碰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出现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那种特殊情形之一的,那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还能再延长三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过,要是案件中存在补充侦查之类的情况,那结案时间肯定又要相应地延长。所以,可没办法简简单单就确定一个最快的确切时间,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判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