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倘若他们切实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就能够被认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而拥有继承权。
这里所说的“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而言,通常意味着在经济层面要为老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确保老人的生活有着坚实的经济支撑;在生活方面,要给予老人主要的照料,比如长期承担起支付老人生活费用的责任,当老人患病时及时支付医疗费,并且能够精心地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包括为老人准备饮食、协助老人进行日常活动等。
然而,如果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就不能凭借儿媳或女婿的身份来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完全与遗产无缘,他们依然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像遗嘱继承等,来有可能获得遗产。总之,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对于能否以特定身份继承遗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