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对某人取保候审后,案件接着被移送至检察院。这里要明白,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如果决定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通常是不需要再次交纳保证金的。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保证金保证和保证人保证这两种。倘若之前在公安局是通过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了取保候审,那么到了检察院阶段继续沿用这一措施时,就没必要重复去交保证金。
不过,检察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变更保证方式,有可能从保证金保证转变为保证人保证,也有可能在某些必要情况下,重新审查原先交纳的保证金数额是否合适等。但一般来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重复收取保证金的。这是为了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合理性和灵活性。总之,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各个环节都会依法依规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