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件的办理时长可不是固定的,它会受到好多因素的影响。
先看侦查阶段,一般来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特别复杂,期限到了还没法结束,那就可以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得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或者复杂,还能再延长半个月。
审判阶段也不简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要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遇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再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那些特殊情形之一,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就能把期限再延长三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案件中存在补充侦查等情况,那办案时间肯定也会相应地延长。总之,寻衅滋事案件的办理时长是个会根据各种情况变化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