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公安机关将盗窃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起诉时,检察院通常会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作出决定。要是遇到重大且复杂的案件,那时间还可以延长半个月。倘若案件的管辖发生了改变,那么就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然而,在审查起诉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存在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形,检察院有权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并且补充侦查最多只能有两次,每次的期限是一个月。当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回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会重新开始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综上所述,盗窃案件从取保到检察院后开始起诉的时间是存在多种情况的,最短可能是一个月,而如果经过了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可能会延长到数月之久。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程序的推进速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