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未明确写明签订时间这一情况,并不一定会使得合同无效。
从合同的基本构成要素来看,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即便在合同文本中没有写明签订的具体时间,合同依然有可能成立。
而关于合同的生效问题,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条件与签订时间相关,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那么一般来说,合同自成立之时就会生效。
不过,未写明签订时间可能会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当出现争议时带来一些不便。例如,在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以及诉讼时效的起算等方面,就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但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确定签订时间。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等,来推断出合同签订的大致时间。总之,未写明签订时间虽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确实可能会给合同的履行等方面带来一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