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外省市因涉嫌犯罪而被拘留的行为人,其临时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天。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特别批准,该期限可延长至七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如果得到相应的批准,他们的羁押期限甚至可以延长到三十天。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羁押期限届满之际,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倘若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或审理工作,那么就应该根据法定程序来变更强制措施。关于临时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实际羁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开始的那一刻和那一天并不计入期间之内。若您面临类似的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