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犯罪嫌疑人身处异地而被捕时,负责抓捕的公安机关在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之际,应向在逃人员宣告刑事拘留或逮捕的决定,2、同时,将抓获地异地羁押的时间纳入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期限之内,并以此来折抵相应的刑期。对于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方式,则是从判决正式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先行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都可以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临时羁押律师可以会见吗
确实如此,辩护权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别:自行辩护、委任辩护以及指定辩护;这是指在诉讼期间,当事人作为辩护理由或事实的主张方,通过提交相应的辩护资料与证据来进行自我辩护,同时也允许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进行申辩或者辩护人有资格代表被告人进行申辩。
至于关于拘留关押方面,家人同样能够委托专业律师前往探望被短暂拘留的人员,以便更深入地了解案情并提供辩护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进行异地缉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需正式宣布实施拘留或者逮捕的决定,并且需要将异地收押期间纳入对应的拘留或者逮捕期限之中,以换算为相应的刑罚期限。在审理有期徒刑案件时,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已先行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可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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