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范畴里,返还财产与赔偿损失并非总是一同出现的。
返还财产,简单来说,就是把被非法占有的他人财产重新归还给原本的权利人,其目的就是让财产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就如同你不小心借出去的一件珍贵物品,被他人非法占有了,后来要把它完好无损地归还给你一样。
而赔偿损失呢,主要是针对因违法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失,用货币或者其他形式给予补偿。比如说,因他人的过错导致你的财物受损,就需要用金钱来弥补你所遭受的损失。
在某些法律关系中,这两者是可以同时被运用的,像合同违约或者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等情况。但也有仅仅适用其中一项的时候。例如,有些财产可能已经损坏到无法恢复原状,或者返还这些财产已经没有实际的意义了,那这时就可能只进行赔偿损失这一项措施。
到底它们是否并列,得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所以,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必须综合各种因素,才能准确判断这两者的适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