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刑事案件里,想抓住犯人,必须要有真凭实据或者一个过得去的理由才行呢。要是啥证据都没有的话,他们可是不能随便乱抓人的哦。不过这个“说得过去的怀疑”可不是那么好把握的,它可能是根据一些零散的信息、情报,或者是简单的调查结果推断出来的。但是这种说法要有根有据,不能瞎猜,而且们还要马不停蹄地搜集更多有用的证据来支撑他们的抓捕决定和后面的指控。要不然的话,要是他们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就抓人,那可就是弄坏了规矩,他们的行动很可能就被认为是无效的,甚至还会损害嫌疑人的法律地位。所以说,证据这东西对抓捕罪犯来说真的很重要呀!不过合理怀疑也是有可能推动首次的执法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