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过现行的法律体系当中,确立了一项名为“代位继承”的重要制度。该制度是指居住在同一家庭之中的被继承人的后裔子孙,如果他们的继承顺序早于被继承人而不幸离世,则可以有资格由其兄弟姐妹或者堂表亲等平辈亲属进行代为继承。通常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仅能够取得其父亲或母亲依法应该获得的遗产份额,以弥补他们因死亡而失去继承权的遗憾。举个例子来说,若某人的父亲早年先于祖父谢世,则依照这一规定,其父亲所应得的那部分属于祖父遗产中的应有权益,将可以由他的子女代为继承。然而,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并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此外,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也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