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到期,而医院不打算续签时,通常是会有赔偿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这个节点上,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的情况,那么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劳务合同到期,那就主要得看双方在合同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来说是不存在法定的赔偿责任的。这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劳动合同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而劳务合同则更多地依赖于双方的约定。所以,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到期情况时,劳动者需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应的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