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情形,其中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对于故意损毁财物的立案标准,通常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一般来说,损失数额达到5000元至1万元以上,或者多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纠集多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情形,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的犯罪行为,从而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标准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对那些恶意破坏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