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刑拘看守所的37天并不一定必须有结果。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在刑拘后的30天内,需要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7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案件将继续在侦查阶段进行,后续还可能有一系列的侦查、取证等工作,直到侦查终结。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能需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或改变强制措施。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法律程序的推进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有些案件可能在37天内就能够达到较为明确的阶段,有相应的处理结果;而有些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所有的程序和工作,37天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总之,刑拘看守所的37天只是一个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在这个时间内得出最终的结果,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