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放弃书并非一定需要公证。继承放弃书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自己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进行书面记载的文件。
如果继承人只是想简单地表达自己放弃继承的意愿,且没有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分配或法律纠纷等问题,那么可以自行书写继承放弃书,并由继承人本人签字确认即可。这种自行书写的继承放弃书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继承情况较为复杂,例如涉及到多个继承人、大量财产的分配、存在争议或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继承关系等,为了确保继承放弃书的法律效力和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继承人可能会选择将继承放弃书进行公证。公证机关会对继承人的身份、放弃继承的意愿等进行审查和确认,公证后的继承放弃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总之,继承放弃书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具体的继承情况和继承人的需求。如果对继承放弃书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