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聚众的,即纠集三人以上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这里的“聚众”强调的是多人参与,而非个人单独行动。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寻衅滋事性质的,例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这些行为具有明显的挑衅性和破坏性,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聚众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的判断标准较为复杂,通常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身体伤害、财产损失较大,或者在公共场所等敏感地区实施,往往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总之,聚众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要求行为具有聚众性、寻衅滋事性和情节恶劣性,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