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取保候审时缴纳的5000元押金是可以在取保候审结束后回到当地要回的。
通常,当案件处理完毕,比如法院作出判决且被告人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被告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那司法机关就应当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将押金退还给被告人或其家属。
一般来说,被告人或其家属可以携带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比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向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申请退还押金。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将押金退还给申请人。
当然,也有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押金的退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等,但这属于个别情况。总体而言,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押金是可以回到当地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