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情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不同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及时咨询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