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块是否构成诈骗行为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只是偶尔的一次一百元的交易中存在一些小的误解或纠纷,比如卖家多收了一百元但事后主动退还,或者买家故意以一百元的价格骗取一些小便宜但情节并不严重,这种情况通常不能认定为诈骗行为。
然而,如果存在故意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一百元且达到一定的恶劣程度,比如多次以这种方式骗取一百元,或者利用一百元的诈骗行为给他人造成了较大的精神或经济损失,那就可能构成诈骗行为。
所以,不能单纯地说一百块算不算诈骗行为,而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