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违约金和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使用的。在以下情形中需注意:
1、若约定的违约金比损失多,且合同中同时有定金条款,一般不能要回定金。这是因为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具体而言:
(1)交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回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若违约金过高,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但此时不能同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因此,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情况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不能随意要求对方既承担高额违约金,又返还定金。
总之,在处理这类事情时,一定要清楚了解法律规定和合同细节,这样才能做出正确决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