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论是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老板支付应得的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最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这意味着老板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而第九十一条进一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为员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也为员工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如果员工与老板之间因为工资问题发生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员工在离职时如果老板不让走并且不给开工资,可以通过上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