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议:
1、若发现家庭成员有疑似遗弃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表现、家庭成员生活受影响的情况等,以便日后可能的法律维权。
2、对于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应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定期履行抚养义务,避免因疏忽而引发遗弃的嫌疑。
3、如果自身遭遇遗弃,应保持冷静,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