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尽快补办离婚证或获取离婚证明材料,若之前离婚判决已生效,携带相关判决文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协议离婚则向原办理离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补办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办。
2. 未携带离婚证可能给二婚领证带来不便,但提供合法有效离婚证明一般不影响二婚登记办理。
3. 在补办或获取证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或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