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权就是因为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不真实。要是有撤销权人行使这个权利,那已经生效的合同就会变成无效的。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一是重大误解,一方因为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之类的产生了误解,结果让自己的利益受损;二是显失公平,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平等,让一方遭受了很大的不利;三是欺诈,一方故意把虚假情况告诉对方,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达;四是胁迫,拿对方或者对方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受到损害来要挟,逼着对方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而且,撤销权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一年内行使,要是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消失。